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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學設備 | 特殊專案補助金

第一條 宗旨

本基金會成立之宗旨即希望發揮科技人之愛心,回饋於鄉里。見現今教育講究多元化教材教法,藉以使學生不再是傳統刻板式受教,而是透過教師應用許多教學設備之演示,使學生從中得以獲得知識,教學亦走向互動及多元化之目標而努力。然城鄉差距之故,致使小班小校或是偏遠地區之教學設備,礙於經費所限往往不足,甚或影響學校發展特色教育。本會基於此,特設置本補助金,以供有需要之學校申請。


第二條 申請對象

(1)教學設備補助金 (九班以下國中)
本補助金發放對象為新竹縣境內全校班級總數九班以下(含九班)之縣立國民中學。但需以每年新竹縣教育處公告之學校班數為基準,始可申請之。
(2)特色專案補助金 (國中小學)
本會為鼓勵新竹縣境內各國民中小學特色發展,特提撥經費作為體育、音樂、藝術、科學等特色教育專案補助,由學校提出計畫申請之。
(3)上述二種補助金只能擇一申請;領有特殊專案補助金之學校,不得再申請教學設備補助金,反之亦然。


第三條 補助金額與名額

(1) 教學設備補助金:本補助金每年申請一次,符合條件之學校,每校可獲補助金三萬元整。
(2) 特色專案補助金:本補助金每年申請一次,經本會審查通過之學校,國中以3所學校為限,每校最高補助金十二萬元;國小以6所為限,每校最高補助金五萬元。名額與補助金額得視基金會當年度預算增減之。


第四條 申請期間

每年三月一日起至三月三十一日止(以新竹縣教育處網站公告之申請期限為基準)。


第五條 申請本補助金應檢具以下文件

1.教學設備補助金:
(1) 填寫申請書乙份
(2) 班級及學校人數證明書乙份
2.特色專案補助金:
(1)填寫申請書乙份
(2)學校特色發展計畫與經費預算書(格式不拘)
(3)本會得視需要派員實地查訪,做為審核之參考依據。


第六條 申請方式

欲申請本補助金之學校單位,應填具申請書及檢附相關文件,請依本辦法第五條檢具文件備妥後,於申請期間將文件寄至新竹縣教育處體健科,本會將會同體健科收件後提交審核,通過後擇期發放補助金。


第七條 注意事項

本補助金主要是提供學校單位購買教學應用之圖書、多媒體設備等等教材或教具,以供師生於教學上使用,或是有助於學校發展特色教育之經費支出,所添購之器材設備只要有利於教學,本會並不予設限,但補助款不得用於餐費、旅費等一次性費用。然秉持專款專用之原則,在收到本補助金之後,凡利用本補助金所購買之設備器材皆需列入學校財產清冊中,並請將其所購買設備之單據影本,寄送於本會以供備查。本會將視其使用補助金之情況,以列入下學年是否繼續提供補助金之考慮依據。


第八條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經董事會議決得隨時修改之。

第九條 本辦法經董事會通過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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